政治雷達法律監察法 › 第13條

監察法 第13條

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未經審查決定確定前,不得對外宣洩。 監察院於彈劾案審查決定確定後,應公布之。其涉及國防、外交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秘密之案件,應隱去其應秘密之資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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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