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察法 › 第30條

監察法 第30條

監察院於必要時,得就指定案件或事項,委託其他機關調查。 各機關接受前項委託後,應即進行調查,並以書面答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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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