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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8條

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有關聯者得開聯席會議。 前項聯席會議由有關各委員會召集人聯名召集之,並互推一人為主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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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