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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第 六 章 教化及文康
監督機關應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擬定計畫,推動辦理調解及修復事宜,以利監獄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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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