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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87條

礦場安全管理員每週應測定總入風、總出風及主分流之入風、出風量一次以上。如坑內空氣、通風有異狀或變更通風系統時,應即時測定,並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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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