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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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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 第10條
第 二 章 礦業權 › 第 一 節 礦業權之性質及效用
礦業權視為物權,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準用民法關於不動產物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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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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