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社會工作師法 › 第26條

社會工作師法 第26條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應將其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
AI 白話解釋
← 第25條看 社會工作師法 全文第2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