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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法 第30條

第 四 章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對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進行檢查或督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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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