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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基本法 第26條

各級政府應鼓勵社區組織,推動社區發展,並推展志願服務制度,協力推動社會福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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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