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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專科學校與大學合作設置研究生獎學金辦法 第6條

領受本獎學金之研究生,如為給獎學校現任教職員且符合帶職帶薪進修規 定者,得就其現領薪津或本獎學金,任擇一種具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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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