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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勞工業務處理辦法 第5條

管理局辦理科學園區之勞工業務,應依勞動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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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