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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4條

區內事業為提供勞務之需要,而將保稅貨品輸往課稅區者,準用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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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