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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業務機構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對移民業務機構聘僱外國人或其展延之申請, 應不予許可: 一、檢具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 二、最近一年內,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相關法規命令經處分確定者 。 三、受委託辦理移民業務,與委託人發生重大移民糾紛尚未解決者。 四、受聘僱之外國人辦理移民業務,有不良紀錄或發生重大移民糾紛尚未 解決者。 五、違反本法或本辦法規定者。 六、違反其他法令,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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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