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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所稱核定稅捐之處分,包括對自行申報及非自行申報案件之核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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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