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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行為法 第29條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對應行審議之懲戒案,未能於三個月內完成審議並提報院會者,懲戒案不成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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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