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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會場樓上來賓、記者席共設九十六個席位,正中央走道後二排十六個席位為來賓席,供來賓使用;其餘八十個席位為記者席,供新聞記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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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會場樓上分設三區,南北區前二排及正中央設來賓、記者席,南北區分設旁聽席。第4條會場樓上南區旁聽席設六十三個席位,供人民旁聽使用。第5條會場樓上北區旁聽席設六十三個席位,供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助理及臨時來院採訪記者等使用。必要時,…第6條除經核准,由本院專人帶領之來賓外,其他人員均須佩掛證件進入所規定之區域席位,並應遵守本院有關…第7條本辦法經院長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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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