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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本會召集委員按月輪值。 本會會議,除每會期召集委員會議由召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當月輪值召集委員為主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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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