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 › 第6條

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 第6條

本院警衛依法執行勤務時,應本手段目的相當原則,對妨礙會場秩序者,為必要之制止或隔離,除因逮捕現行犯外,不得使用械具。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