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立法院議事規則 › 第38條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38條

主席宣告提付表決後,出席委員不得提出其他動議。但與表決有關之程序問題,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37條看 立法院議事規則 全文第3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