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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5條

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之經營者,應遴用符合規定資格之高級電信工程人員,負責及監督各項電信設備之施工、維護及運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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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