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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6條

經營者設置之電信設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技術規範。 違反前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改善或限制其使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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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