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終身學習法 › 第16條

終身學習法 第16條

各級政府及終身學習機構得視需要結合網際網路、行動通訊載具、電視、廣播、報紙、雜誌、圖書等,規劃終身學習活動,擴展人民參與非正式教育之學習機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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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