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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法 第7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終身學習推展會議,處理下列事項: 一、終身學習政策方向之審議。 二、終身學習重大計畫之審查。 三、其他相關諮詢事項。 前項會議,各級主管機關應邀集學者、專家、終身學習機構代表、政府機關代表及第二十條第一項所定對象之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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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