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委託直轄市政府建設局及縣(市)政府辦理業務暫行辦法 › 第8條

經濟部委託直轄市政府建設局及縣(市)政府辦理業務暫行辦法 第8條

依本辦法辦理之業務應按月將辦理情形表報本部備查,其格式另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經濟部委託直轄市政府建設局及縣(市)政府辦理業務暫行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