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物品委託試驗辦法 › 第12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物品委託試驗辦法 第12條

委託試驗報告書記載事項,不得作為出版物廣告等商業宣傳推銷之用。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物品委託試驗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