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水資源局組織條例 › 第4條

經濟部水資源局組織條例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議事、印信、事務、出納、檔案、圖書、研考 、公關、新聞及不屬於其他組、室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經濟部水資源局組織條例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