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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9條
縣(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本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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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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