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 第25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25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同時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者,他種公職候選人之登記無效,其保證金不予發還。
AI 白話解釋
← 第24條看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全文第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