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羈押法 › 第81條

羈押法 第81條

被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損害器具、成品、材料或其他物品時,應賠償之。 前項賠償之金額,被告未為給付者,得自其保管金或勞作金內扣還之。
AI 白話解釋
← 第80條看 羈押法 全文第8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