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羈押法 › 第82條

羈押法 第82條

看守所對被告處分或管理措施之執行,不因提起陳情或申訴而停止。但看守所於必要時,得停止其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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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