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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第3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 本條例之主辦機關,為辦理前條役男提繳退休金事務之下列機關: 一、第一款:國防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國家安全局。 二、第二款: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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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