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 第7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四條所稱各業,適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