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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10條

雇主對於毒性高壓氣體之儲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貯存處要置備吸收劑、中和劑及適用之防毒面罩或呼吸用防護具。 二、具有腐蝕性之毒性氣體,應充分換氣,保持通風良好。 三、不得在腐蝕化學藥品或煙囟附近貯藏。 四、預防異物之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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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