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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 第15條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5條
第 三 章 租金補貼
租金補貼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如附表二,以一年為限。 前項補貼金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
第九條
規定衡酌財政狀況及地方特殊需要自行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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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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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租金補貼者,除應具備第九條第一款及第三款條件外,並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家庭成員均無自…
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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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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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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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條
租金補貼期間遷居至其他直轄市、縣(市)另行租賃住宅,應於遷居後三個月內,檢附第十七條第一項第…
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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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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