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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各港務局海事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0條

本會海事評議書,係供行政主管機關作為行政處分或司法機關審理案件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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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