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零售市場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 第32條

臺灣省零售市場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第32條

私有市場之所有權人或市場負責人,應依第二十六條負責市場之維護管理 。
AI 白話解釋
← 第31條看 臺灣省零售市場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全文第3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