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鐵路電氣化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 第12條

臺灣鐵路電氣化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第12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均得自由買賣、質押及充公務上之保證。但記名債票,須 先向原經售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方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臺灣鐵路電氣化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