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 第13條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