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 第24條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24條

第 三 章 安全作業 › 第 一 節 油輪清艙作業
雇主對清艙作業,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訂定操作程序、清艙作業流程圖及應注意事項,並告知勞工。 二、應於岸上及船上工作場所分置急救人員。
AI 白話解釋

「油輪清艙作業」的其他條文

第25條雇主對清艙作業之準備,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繫船應使用合於安全標準之繫泊纜索,並應適當收緊。…第26條雇主對洗艙作業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洗艙中應防止油氣進入艙內。二、油輪之輕排水在三萬五千公噸…第27條雇主對洗艙機作業之勞工應告知左列事項:一、洗艙機之正確使用方法。二、洗艙機放入艙內時,應使用…第28條雇主使勞工進入艙內作業時,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確認艙內可燃性氣體濃度未超過爆炸下限之百分之…第29條雇主對仍有動力之油輪,洗艙後污油水之處理,應依左列規定:一、各艙抽出之污油水輸入污油艙時,其…第30條雇主對油氣清除作業,依左列規定辦理:一、油輪清洗後,以鼓風機自油艙之一端注入新鮮空氣,由另一…第31條雇主對油泥、油渣之清除及下卸作業,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應確實實施通風。二、人員進艙前,應測…
← 第23條看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