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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2條

助理稽核、專員、辦事員各承主管之命,分辦指定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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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