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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第9條

第 二 章 職掌
本中心各課得分股辦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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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