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 第6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第6條

輔導課職掌如左: 一、關於學員生活輔導事項。 二、關於學員就業輔導事項。 三、關於結訓學員追蹤服務事項。 四、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