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青年職業訓練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青年職業訓練中心暫行組織規程規範了青年職業訓練中心的組織、職責和任務,以落實青年職業訓練政策並推動相關業務。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4-02-15・共 6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培養青年專業技能,並
輔導其就業,特設青年職業訓練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青年職業訓練課程及教務計畫之擬定。
二、青年職業訓練教材之編審及訓練師之洽聘。
三、青年職業訓練實習計畫之擬訂。
四、青年職業訓練受訓青年實習之指導及管理。
五、青年職業訓練輔導計畫之擬定。
六、青年職業訓練受訓青年生活管理、品德陶冶及就業輔導。
七、其他有關青年職業訓練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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