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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
› 第6條
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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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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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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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本獎章由本院以公開儀式頒給之,並頒給獎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頒給本獎章;已頒給者,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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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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