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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會委員會議,每月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 時,指定副主任委員一人代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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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