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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6條

第 三 章 分層負責
各級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 ,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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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負責」的其他條文

第12條本會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第13條各級主管人員對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第14條各組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組長決定之;涉及其他組之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組意見不同時,陳由主…第15條各級人員處理事務,依左列規定負其責任:一、處理事務如有違誤、稽延或逾越權限,應負法律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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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