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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暫行組織規程
› 第1條
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暫行組織規程 第1條
本規程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第五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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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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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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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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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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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或級別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第10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看 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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