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辦事細則 › 第5條

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辦事細則 第5條

一般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一般成人精神科病患之診療相關事項。 二、精神(心理)衛生諮詢相關事項。 三、牙科診療相關事項。 四、臨床教學、訓練及研究等相關事項。 五、其他有關一般精神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辦事細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