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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衛生諮詢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9條

議事日程應於開會前七日分送各出 (列) 席人員,但性質重要或具有時間 性之議案,不及編入議程者,經主席核定後,得編入臨時議程,並於開會 時分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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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