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2條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建立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政策之研擬及規劃事項。 二、關於建立臺灣地區各醫療區域醫療資訊網實施計畫之研議事項。 三、關於臺灣地區各醫療區域資訊設備配置及應用系統規劃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醫療資訊網計畫相關法令規章之研議事項。 五、關於協調其他機構配合推動醫療資訊網計畫之研議事項。 六、關於醫療資訊網資訊系統執行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關於醫療資訊網計晝執行成果評估之研議事項。 八、其他有關建立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之研議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臺灣地區醫療資訊網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